指一切犯罪。
1.刑罚:徒~。死~。
2.指对犯罪嫌疑人的体罚:用~。~讯。
3.古又同“型”。
1.事情:国~。公~。
2.事故:出~。平安无~。
3.职业:谋~。
4.关系;责任:回去吧,没有你的~了。
5.从事:大~宣传。
6.侍奉;伺候:~亲。不~王侯。
1.抵触;违犯:~法。~规。~忌讳。众怒难~。
2.侵犯:进~。秋毫无~。人不~我,我不~人;人若~我,我必~人。井水不~河水。
3.罪犯:主~。盗窃~。
4.发作;发生(多指错误的或不好的事情):~愁。~错误。~脾气。他的胃病又~了。
5.姓。
本义为犯法的行为,引申为“过失,把过失归到某人身上”、“刑罚”、“苦难,痛苦”。
1.作恶或犯法的行为:犯~。
2.过失;错误:此天之亡我,非战之~也。——《史记》。
3.苦难;祸殃:受~;~殃。
4.刑罚:墨~五百,劓~五百…杀~五百。——《汉书·刑法志》。
5.归罪于:禹、汤~己,其兴也悖焉。——《左传·庄公十一年》。
6.惩罚;治罪:过不~,无功受赏,虽亡不变亦可乎?——《韩非子·五蠹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