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构: 弃(上下结构) 堂(上下结构) 帐(左右结构)
1.人死的婉词。
人死的婉词。
唐 颜真卿 《朝议大夫徐府君神道碑》:“﹝夫人﹞春秋六十有八,弃堂帐于 相州 之 安阳 。” 清 梁绍壬 《两般秋雨盦随笔·书卒异词》:“凡人死曰卒,曰殁……又曰弃堂帐。”
弃堂帐,拼音是qì táng zhàng,是汉语词汇,解释为人死的婉词。
1.放弃;扔掉:抛~。舍~。遗~。~权。~之可惜。
2.姓。
1.正房:~屋。
2.专为某种活动用的房屋:礼~。课~。食~。
3.旧时官府中举行仪式、审讯案件的地方:大~。过~。
4.用于厅堂名称,旧时也指某一家、某一房或某一家族:三槐~。
5.用于商店牌号:同仁~(北京的一家药店)。
6.堂房:~兄。~弟。~姊妹。
7.a)用于成套的家具:一~家具。b)用于分节的课程,一节叫一堂:两~课。c)旧时审案一次叫一堂:过了两~。d)用于场景、壁画等:三~内景。一~壁画。
8.姓。
床帐
帐幕
旧同“{账}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