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汉武帝所造帐幕。饰琉璃珠﹑夜光珠等珍宝者为甲帐,以居神;其次为乙帐,以自居。见《汉武故事》。
2.财物收支帐册。
汉武帝 所造帐幕。饰琉璃珠、夜光珠等珍宝者为甲帐,以居神;其次为乙帐,以自居。见《汉武故事》。
《汉书·西域传赞》:“於是广开 上林 ,穿 昆明池 ,营千门万户之宫,立神明通天之臺,兴造甲乙之帐,落以 随 珠、 和 璧。” 颜师古 注:“其数非一,以甲乙次第名之也。”参见“ 甲帐 ”。
财物收支帐册。
清 赵翼 《余既答稚存黄金之嘲再作长句报之》:“我将请司甲乙帐,朱出墨入烦记註。”
1.天干的第一位。现常用来表示顺序的第一。
2.第一;居第一位:~级。桂林山水~天下。
3.动物身上有保护功用的硬壳:~壳。指~。
4.围在人体或物体外面起保护作用的装备。用金属、皮革等制成:盔~。装~车。
5.旧时户籍的编制单位。若干户为一甲,若干甲为一保。
1.天干的第二位。见〖干支〗。
2.(Yǐ)姓。
3.我国民族音乐音阶上的一级,乐谱上用作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的“7”。见〖工尺〗。
4.画“乙”字形状的记号,从前读书写字时常常用到,例如读书读到一个地方暂时停止,在上面画个“ㄥ”形的记号,或是写字有颠倒、遗漏,用曲折的线勾过来或把补写的字勾进去,都叫做“乙”。古书没有标点,到一段终了而下无空格时,有时也画个“ㄥ”形记号,表示第二行起是另一段。
床帐
帐幕
旧同“{账}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