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主人。财物或权力等的所有人。
2.谓机构的负责人或主持者。
主人。财物或权力等的所有人。
唐 王梵志 《天下浮逃人》诗:“强处出头来,不须曹主唤。”《敦煌变文集·目连救母变文》:“弟子於师长之床,奴婢於曹主之床,当堕此狱之中。”
谓机构的负责人或主持者。
康有为 《大同书》辛部第四章:“至曹主、亚由全地各局主公举,必由上智、至仁出身,无其人乃得用大智、大仁者为曹主。”
1.等,辈:尔~(你们)。吾~。
2.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:部~(中国明、清两代各部司曹的通称,源于汉代曹史的简称,相当于郡守的总务长)。
3.诉讼的原告、被告两方。
4.姓。
1.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,家庭的首脑:~人。物~。失~(失掉财物的人)。当家作~。
2.旧时臣子称君王,下级称上级,仆人称家主:君~。~上。
3.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,决定:~张。~见。~意。~义。
4.对事物有决定权力:民~。自~。~持。~宰。~权(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)。
5.最重要的,最基本的:~次。~要。~力。~将(jiàng)。
6.预示:早霞~雨。
7.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:木~。神~。
8.基督教、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。
9.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