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罪状;罪名。
罪状;罪名。
清 纪昀 《阅微草堂笔记·滦阳消夏录一》:“不知 李林甫 、 秦檜 即不倾陷善类,亦作宰相,徒自增罪案耳。” 清 洪昇 《长生殿·情悔》:“只想我在生所为,那一桩不是罪案?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六十回:“虽説‘欲加之罪,何患无词’,究竟也要拏着人家的罪案,才有话好説啊。” 鲁迅 《且介亭杂文二集·六论“文人相轻”--二卖》:“‘老作家’的‘老’字,就是一宗罪案。”
犯罪的事端。
明.洪昇《长生殿.第三零出》:「想我在生所为,那一桩不是罪案。」
犯罪的事实。
【造句】他因犯下罪案而遭通缉。
本义为犯法的行为,引申为“过失,把过失归到某人身上”、“刑罚”、“苦难,痛苦”。
1.作恶或犯法的行为:犯~。
2.过失;错误:此天之亡我,非战之~也。——《史记》。
3.苦难;祸殃:受~;~殃。
4.刑罚:墨~五百,劓~五百…杀~五百。——《汉书·刑法志》。
5.归罪于:禹、汤~己,其兴也悖焉。——《左传·庄公十一年》。
6.惩罚;治罪:过不~,无功受赏,虽亡不变亦可乎?——《韩非子·五蠹》
1.古代端食物用的木托盘:举~齐眉。
2.长条的桌子:书~。
3.架起来用作台面的长木板:~板。
4.事件。特指涉及法律的事件:惨~。破~。
5.公务中的书面材料:有~可查。
6.书面的计划、建议或决定:草~。决议~。
7.同“按”。